各部门:
接《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差旅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收交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豫财<2019>108号)文件,请各部门近日认真组织全员学习,保证将文件精神传达到每个人,这项工作将作为2019年预算执行绩效考核的依据。
此通知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按照财政厅要求,学院之前与此通知相抵触的文件条款自行废止。
计划财务处
2019年8月30日
下一条: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省直机关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支出预算标准(试行)》的通知
【关闭】
本站所有信息归 河南警察学院 版权所有
地址:中国·河南·郑州市龙子湖东路1号 邮编:450046
豫ICP备160421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