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编制报送中央“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2018-2020年支出规划的函
各教学系部:
按照《财政部科教司 教育部财务司关于报送2018年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申报材料和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财科教便函〔2017〕112号)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总体要求,现就做好2018-2020年中央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支出规划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编制内容
专项资金实行三年支出规划管理,每年向前延伸一年,在时间上实现滚动管理,推动预算资源优化配置,增强预算约束力,提高预算安排的前瞻性、针对性、有效性和可持续性。在原2017-2019年中央“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支出规划的基础上,调整2018、2019年资金额度,新增编制2020年资金额度,形成2018-2020年中央“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发展改革类资金支出规划。
(一)调整原2018-2019年支出规划。在去年编制的中央“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 2017-2019年三年支出规划的基础上,调整完善2018、2019年支出规划。2018、2019年的项目建设内容原则上不再调整,仅调整分年度预算额度和分年度绩效目标申报表。各学校分年度预算额度控制数详见附件1。
(二)新增编制2020年支出规划。编写2020年项目申报书(模板见附件2)。每个项目申报书应相应编制本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模板见附件3)。
(三)汇总填写《中央“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发展改革类资金2018-2020年支出规划表》(附件4)。
二、报送材料
(一)关于报送2018-2020年中央“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发展改革类资金支出规划的正式文件;
(二)中央“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发展改革类资金2018-2020年支出规划表;
(三)2018-2019年分年度分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四)新增编制的2020年项目申报书和当年分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五)上述材料的电子版。
三、有关要求
(一)制定支出规划时,应当合理统筹专项资金、生均拨款资金、事业收入等各项资金来源,对专项资金安排适当的配套。
(二)项目申报书应当具体细化,包含总体目标、指导思想、分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实施主体、年度重点任务、预期效益分析、绩效评价方案、资金规模结构、实施进度安排与期限、保障措施等。申报书中数字单位均统一使用万元,不保留小数点。
(三)资金安排上,应当符合财科教〔2016〕72号关于专项资金现阶段支持重点的要求,要体现支持重点,突出内涵建设,防止“撒胡椒面”、搞平衡。
(四)资金使用上,优先用于巩固本科教育基础地位、教育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机制改革,提高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
(五)绩效目标指标应指向明确、全面、量化、细化、合理、具有可操作性。项目实施周期结束后,应即时开展绩效自评,并将自评报告于次年2月20日前报送省财政厅、教育厅。
四、其他
请有关单位于3月25日前将申报材料加盖公章后报送至财务处,电子版同时发送至cwc@hnp.edu.cn。申报材料初审汇总后,我处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各单位申报材料申报时间、编制质量、检查考核结果将作为以后年度资金额度分配的重要参考因素。
联系人:姚建华,电话:13903815136。
附件:1. 豫财教函(2018)4号财政厅教育厅编制中央财政支持计划的函
2.项目申报书
3.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4.中央“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发展改革类资金2018-2020年支出规划表
5. 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6〕72号)
计划财务处
2018年3月23日